产品质量法咨询

请问2017年食品安全法如何处罚过期食品的销售,数量很少,不超过15元。

食品安全
2020-08-04 14:1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没收过期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总额(指过期食品)两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
  • 你好,工商局一般可以处以过期产品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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