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咨询

我买了一栋新楼,房子出了质量问题,检查室时明确记载了半年没有修理,漏水问题(修理)还没有交付,怎么办?

其它
2021-05-03 20:1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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