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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了房子,收了购房人1万元定金,签了买卖合同,没有收首付,现在不想卖了,我说赔偿购房款1万元定金加6000元中介费,但合同上还有违约一方支付全部房款的3%,当时没有通知,现在买房人要起诉我,我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吗?怎样才能减少损失呢?

2021-08-18 17:2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首先是以双方协商为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高于房屋标的价钱的30%,那么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卖方也可以要求法律提高相应违约金金额
  • 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
  •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降低比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可以请求提高比例,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或者由守约方选择赔偿定金责任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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