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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房子已经三年多了。我曾经付过钱。房地产开发商尚未支付房款。我该怎么办

2022-08-02 07:2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果想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 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房者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房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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