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由于董事长想做一个开发项目(注册资本800万),他要求我负责工程技术,并给了我7%的股份。我在现金单上签了名。由于开发资金没有到位,项目也没有启动,我在9个月内只做了一些市场调研和图纸方案设计。然后,因为没有发工资,没有什么事可做,他离开工作地点回家呆了九个月。现在我从另一位股东那里听说,董事长(他不是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融资,我完全不知道。打扰一下我有责任吗?你会得到连带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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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安排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就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由于法律没有十分有力的救济措施,现在
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对股权进行周到详细的安排是融资人和投资人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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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