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咨询

三家公司,两人占20%,认为经营不安全退出,大股东介绍了两人但没有转让股份。由于各种原因,小股东可能被迫提前退出或采取何种措施避免风险?大股东可能会损失或者做账户损失,小股东按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股权转让
2020-05-28 09:42: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你可以转让股权或申请退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