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咨询

结婚时男方父母建的房子怎么分?

2021-03-07 15:4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都有向债权人负全部给付的责任。债权人则拥有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全部给付的权利。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是父母婚前给子女买的房,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约定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① 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买的房屋,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赠与,与子或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②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买的房屋,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③ 如果子或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出钱购买房屋,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④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后,出钱为双方购买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不参与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