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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2018-08-09 15: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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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向个人出具,单位因招录,政审需要,由所在单位专人持介绍信到被调查人所有户籍地派出所查询后申请出具。那么单位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单位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不过他们也许会卡流程。

  二、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说明

  1、学生持所在学院单独出具的该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必须包括该生的姓名、年级、专业、身份证号、在校表现、有无违法违纪、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等基本信息),并盖学院公章。

  2、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学院开具的政审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好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到保卫处盖章。

  3、学生持《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表》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延伸阅读:

  犯罪的惩罚性

  应受惩罚性是犯罪的重要特征,它表明国家对于具有刑事违法性和法益侵害性的行为的刑罚惩罚。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刑罚惩罚,也就意味着它不是犯罪。应受惩罚性并不是刑事违法性和法益侵害性的消极的法律后果,它对于犯罪的立法规定与司法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在立法上,应受惩罚性对于立法机关将何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具有制约作用。某种行为,只有当立法机关认为需要动用刑罚加以制裁的时候,才会在刑法上将其规定为犯罪,给予这种行为否定的法律评价。在司法上,应受惩罚性对于司法机关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也具有指导意义。根据刑法第十三条关于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某种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些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也是没有必要予以刑罚惩罚的行为。因此,是否具有应受惩罚性也是犯罪的重要特征。

  这里应当指出,应受刑罚惩罚与是否实际受到刑罚惩罚,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某一行为如果缺乏应受刑罚惩罚性,就不构成犯罪。但犯罪不一定都实际受到刑罚惩罚。中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种免予刑事处罚是以行为构成犯罪行为前提的。这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虽然具有应受惩罚性,但因其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

  以上就是单位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小编提醒的是,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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