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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2018-08-14 10: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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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是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那么车损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车损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人保免条款:

  产品名称: 中国人保车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保险类别: 车险

  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无年龄限制

  缴费方式: 趸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一年或约定期限

  保险责任: 下列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增加的;

  四、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盗抢险或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或附加自燃损失险中约定的。

  办理了不计免赔特约保险后,在保险期限内,不论保险车辆发生一次或多次基本险保险事故,该附加险均承担相应的不计免赔责任。当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任一险别的保险责任终止时,该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此外,要注意,对于各附加险项下规定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中国人民保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基本险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或按照全车盗抢险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基本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彼此独立存在,投保人可选择分别投保,并适用不同的费率。

  责任免除范围

  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而增加的;

  七、发生机动车盗抢保险规定的全车损失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而增加的;

  八、可附加本条款但未选择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

  九、不可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

中国人民保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附加险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

  责任免除范围 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二、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三、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四、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五、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找法网小编温馨提示,不计免赔特约险的保险责任仅限于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赔部分,对其它附加险的免赔部分不产生效力。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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