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17年,没有签约,没有加入保险,我自己的养老保险,我现在52岁,得到退休金,公司想退休,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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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不缴纳社保是违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如果想在那里工作,可以正常工作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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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要求08年以来的双倍工资;
二、要求单位补缴6年的社保,按照社保规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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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6年来的社保
3,可以要求单位索要双倍工资。
4,最好和单位协商,不成在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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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