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申请复议轻伤鉴定怎么走程序

2019-07-04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很多伤者申请轻伤鉴定以后,对鉴定结果并不满意,这时候是可以提出复议的。那么,申请复议轻伤鉴定怎么走程序呢?轻伤司法鉴定复议需要什么材料呢?轻伤鉴定机构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复议轻伤鉴定怎么走程序?

  如果当事人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申请复议轻伤鉴定

  二、轻伤司法鉴定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对鉴定为轻伤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公安局同意重新鉴定,一般不超过15天就会出结果。《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四)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3、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五)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六)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七)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轻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鉴定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

  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多种损伤均未达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申请复议轻伤鉴定怎么走程序”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对轻伤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要求重新进行鉴定,但是只有一次。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