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和我发生了争执。六个人来到门口,说他们要打架。他们伤害了我的两个兄弟。其中一人入院14小时,另一人入院4天。面部(毁容)在14小时内受轻伤,头部在4天内受轻伤是否构成犯罪?一封正楷你能付多少钱?太自由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7-05 1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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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对方轻微伤,除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损失。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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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架如果造成对方轻微伤话,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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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