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标准咨询

本人被别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伤残十级。事后双方在派出所协商处理并鉴定了调解协议。协议內容为由当事人赔偿本人医疗费误工费等。由于当事人当时沒有钱也就沒有当场兑现。当事人当场写了欠条。事至今日己有二个月了,本人多次追讨至今分文未付。请问我还能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原先签定的民事赔偿因本人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而失效?

刑事辩护
2020-01-15 18:32:4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实践中,如果婚姻当事人调查收集到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足够证据证明另一方有过错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基础上、分割财产时有所倾斜,多分财产,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有婚外情一方给付损害赔偿金。
    另外,遭受家庭暴力一方离婚时可以多分割财产。一般受害人能分到的共同财产不低于60%;如果加害方转移财产的,受害方分割财产的比例不低于7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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