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缺德邻居骚扰,现在一直不理他,只是因为在朋友圈发了一条信息(有的人长得像人,其实内心像狗)。他看完之后很震惊,发短信骂我,我一气之下把短信删了。我现在可以起诉他吗?警察会接受吗?你能把删除的短信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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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使用手机电话、短信骚扰他人生活,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5项的规定,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你报案后公安机关就应该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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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被人长期进行诽谤,损坏个人名誉,应当立即报警。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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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