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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打算用老麻抄手的招牌半年。我停止使用它,但被告上法庭说我侵权。这可以被视为侵权吗?

2022-09-12 09:3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要看对方是否有外观专利。然后是否相似
  • 你好,是否侵权要将你所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的著作权登记图片进行对比,如果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则构成侵权。但是如果你可以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则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 "以是否侵害了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合法权益为标准,来界定侵权行为的概念,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从这一观念出发,对属于法律绝对保护的权益,只要侵害了这样的权益,其行为就应当认定为侵权。
    对属于法律相对保护的权益,只有在符合特定的条件下,才能认定为侵权。对法律不予确认和保护的客体的侵害,不认定为侵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