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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课间两小孩相撞造成伤害该如何处理?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7-11 17:1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上班途中被撞设计到两个两个法律关系。即人身伤害损害赔偿和工伤损害赔偿。前一个需要确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一个要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如果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到上海的,能够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可以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申请,而对于申请工伤的也是我国法律允许的。
  • 特殊情况下司法可酌情考虑客户的机会利益损失
      所谓机会利益,即机会本身而言,对当事人意义重大,尽管机会的存在不一定必然最终使当事人受益,但是当事人对可能带来收益的机会具有合理期待。
      基于系统故障导致客户的交易损失,往往不仅仅限于实际发生的证券交易损失,更多体现在客户的机会利益损失。
    但是,基于客户往往不能举出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而无法获得赔偿。事实上,无论是基于违约还是侵权,法官在特定条件下均可酌情考虑客户的机会利益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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