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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工商局受到处罚和接受,但商人现在来要求赔偿

商标
2020-03-24 08:2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还可以作出罚款,收缴侵权商品、伪造的商标标识和专门用于生产侵权商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财物的民事制裁决定。
    罚款数额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确定。
    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同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根据上述规定,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
  • 实践中,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得到了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确认后,被侵权人却不知提出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数额太低于己不利,数额过高难获支持。以下介绍几种计算方法,可任选一种使用。
    1、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的乘积计算,如果该商品的单位利润无法查明,可比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调查费和律师费等。被侵权人因侵权所造成的商品销售减少量或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可作依据,至于调查费和律师费等,可凭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和发票为证。
    3、如果依据上述两种方法难以确定数额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视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为: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
    前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关于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根据新商标法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
    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
    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
    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
    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
    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
    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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