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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了吗

2018-09-3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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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定标准税收标准,都是需要向国家交纳税收的,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合理地缩小收入差距的问题,那么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了吗,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二、计算方式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我们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三险一金)-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为5000元/月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三、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个人所得税已经调整了,从今年的10月1日起正式实行5000元的起征点。对于我们来说,又可以少缴一笔税费,大家应该还是很开心的吧。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值得我们去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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