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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2018-08-0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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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职工在没有退休时,如果户口在农村会依然参加新农合。而退休之后,新农合也是需要继续进行缴纳的。但是退休人员的医疗报销也是有范围限制的。那么,退休人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退休人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不属于退休人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情形

  (1)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退休人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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