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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新股申购规则

2019-09-2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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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成功的投资者,顺应市场、时刻关注着市场和政策的变化,是其投资生涯的必然要求。新股发行从市值配售过渡到现金申购,其新股申购的规则是会有变化的。那么,深市新股申购规则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根据市值配售,单个市场市值只能用于本市场新股申购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深市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市值合并算入投资者持有市值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三、申购款应在申购委托前存入资金账户

  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四、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五、新股申购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增加深圳股票市场的交易和持有。

  在新办法中,投资者沪、深两个市场的市值不合并计算,单个市场市值只能用于本市场新股申购的可申购额度计算。由于当前新股上市约有80%~90%在深圳的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但大部分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沪市股票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中限制其申购市值,因此未来不排除有可能会有投资者向深圳市场的交易进行倾斜。

  深市新股申购规则,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次新股申购,投资者需在账户上留下充足资金进行申购。在新办法中,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否则即使中签也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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