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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新股申购规则

2019-09-2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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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国家近几年来为促进股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在保持每月新股均衡发行、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上,对一些新股申购的规则做了一些新的调整。那么,沪市新股申购规则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沪市新股申购规则:

  1、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2、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3、要求投资者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明确了由于投资者资金不足放弃认购的中签新股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二、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

  1、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2、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

  3、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4、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5、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6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沪市新股申购规则,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需要注意的是,“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确保T+2日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打新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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