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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2018-12-2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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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基金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那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说明。

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单位的介绍信。要提前在单位开出介绍信,相关人员很明白开这种介绍信的格式,自己大胆去办理就好了。注意提前联系办公人员。

  2、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都得有,实在没时间,可以带原件,临时复印。

  租金缴纳证明,租赁税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都要。租金缴纳证明是自己出钱的,租赁交税证明是房东出钱的,一定给房东要单据证明的,

  自己和配偶在这个城市没有房产的证明,有的城市没有这个要求,有的城市是租廉租房才有的要求,自己提前打听一下自己所在地方的要求。

  3、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这个是常识问题了。

  4、个人的银行卡和银行卡复印件。

  5、房东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二、租房的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填写《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找法网小编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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