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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自建住房的提取条件

2019-01-1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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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很多人不知道原来自建房能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住房公积金自建住房的提取条件有哪些?自建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断了怎么办?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住房公积金自建住房的提取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自建住房的提取条件

  (1)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及其配偶建造、大修、翻建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的、直系血亲、同户成员可以申请办理自建房公积金的提取。

  (2)不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3)自建房提取公积金必须要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4)提取申请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产权人的配偶才可以建造和提前住房公积金使用。

  (5)符合自建房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自建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公章)。

  (2)身份证 。

  (3)个人申请书(单位核实、盖公章)。

  (4)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如需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除了按要求提供所需上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可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建房、翻建房必须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三、住房公积金断了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一般来说,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是如何办理补缴的。

  第一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自建住房的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花费,并且只能提取一次。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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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免费提取吗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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