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买房都会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我们在申请贷款前需要了解清楚一些情况才能作出最后的决定,比如贷款额度的问题,因为如果贷款额度比较低的话,我们自己的积蓄可能不够付首付,那么就要想想其他的办法,提前做好准备。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杭州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有多少?
个人可贷额度=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
备注:目前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倍数定为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合计数/月数。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杭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申请人根据购房的不同类型,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受理。申请人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银行对申请人初步审查。初审通过后,银行会对申请人面谈,通过后面谈银行会受理贷款申请。
3、贷款审批。银行受理贷款申请,还需要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需经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4、合同签订。贷款申请通过审批,由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
5、放款审核。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
6、贷款发放。银行按《借款担保合同》的约定,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
目前中心接到客户要求更改的不单是还款年限问题还有还款方式问题。
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客户在签定借款合同时都已经有约定并由四方签字,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人、委托银行和开发商,合同一经签章即具有法律效力,是不能随意变更的。
根据《合同法》第五章第七十七条规定,只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合同才可以变更。
由于此项业务不仅涉及到合同变更问题,还涉及到变更流程、贷款再次审查、中心和银行档案管理以及房产抵押部门抵押手续变更等诸多方面,所以目前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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