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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内容可以更改吗

2019-07-3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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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很多事情做了就不能反悔,这也是古人口中所说的“覆水难收”。这也是告诫很多人在做任何决定的时候,都是需要慎重避免造成失误,毕竟有时候一些失误是不能挽回的。那么离婚协议书内容可以更改吗?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离婚协议书内容可以更改吗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内容可以更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所以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当然,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常见的如变更小孩抚养权,只要双方再签订一份书面的补充协议即可,变更后的协议无需提交民政局备案。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修改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离婚协议应包含的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7、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8、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9、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书内容可以更改吗、离婚协议书怎么修改以及离婚协议应包含的内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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