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范本咨询

您好,我和丈夫约定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房子属于我女儿,但离婚后房屋产权转让没有及时办理。丈夫很遗憾,根据协议,这所房子属于他的女儿。请问在住房权协议中是否仍然有效?

离婚
2021-09-10 16:3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约定,只要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均应认定为有效。复婚前因上一段婚姻离婚所取得的财产变成了一方婚前财产,不因建立新的婚姻关系而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后再复婚,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的约定仍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并且是基于自愿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房产所有权归你的,则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你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只是签订离婚协议,双方并未实际离婚,则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你是无效的
  • 离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双方是自愿签订,可以视为离婚补充协议,应依据其内容来判定其效力。
    1、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2、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