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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2020-08-18 17: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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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那么深圳公积金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深圳公积金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两份。

  深圳公积金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4、以下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6、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深圳公积金可以提取的情形有哪些

  1、购房提取: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提取时的全部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2、租房提取: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3、还贷提取: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4、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5、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可以全额提取。但是,需要谨慎处理,因为销户后,如果你的新单位还是购买的深圳公积金,那么会出现新单位3个月内买不上公积金的情况,所以,需要谨慎使用。

  注意:公积金必须封存了才能进行此操作,意思就是你要离职了才能进行此操作。

  三、深圳住房公积金卡丢失怎么补办

  如果你忘记了你的是哪个卡,你就个公积金中心打电话查询下是哪个银行,然后补办的时候需要公司给你一个公积金账户,带上身份证去补办就可以了,不过最好在你补办的时候提前给银行打个电话,因为有些银行可能会要写公司的资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深圳公积金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公积金办理材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等。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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