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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卡个人可以办理么

2020-08-18 1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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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存缴的住房储备金,但是公积金的开设办理是由用人单位办理的,缴纳也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那么深圳住房公积金卡个人可以办理么?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卡个人可以办理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卡统一发给企业,由企业发给员工。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不接受个人领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部分地方也可以个人办理,办理方法:

  1、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经办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分行具体办理制卡和发卡手续。

  深圳住房公积金卡个人可以办理么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购买本市住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社保存量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三、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合法权利!如果你没有收到这笔钱,那么有可能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请注意,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营困难、效益不好,不能作为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应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在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时,劳动者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主要包括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工资收入的工资条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深圳住房公积金卡个人可以办理么的内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卡统一发给企业,由企业发给员工。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不接受个人领取。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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