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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期限是多久

2019-09-2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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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那么出口退税申报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出口退税申报期限是多久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 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单证的,出口企业应视同内销货物申报纳税 。

  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单证齐全的(除外汇核销单)情况下,在没有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等情况下,出口企业应在申报期限90天内填写《纸质单证齐全申报备案表》,并随同纸质单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缺少信息的情况)和预申报盘,向出口退税部门 分片联系人进行退(免)税申报。经退税部门审核后将纸质单证和《纸质单证齐全申报备案表》一份退还给出口企业。

  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 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填写《出口企业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出口企业应在批准的延期内申报退(免)税,并在申报时附送《出口企业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 180天内(不包括六种情形的企业),向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申报,特殊情况可到退税机关办理备案或延期申报申请:

  (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三)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四)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指2004年6月1日后办理登记的出口企业);

  (五)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出口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上文所称特殊情况: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以上特殊情况是可以延缓申报的,希望通过找法网小编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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