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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病情怎么鉴定

2021-11-02 16: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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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罪犯来说,罪犯的基本权利也是需要受到保障的。一般来说,罪犯如果生病的话,可以去看病,在看病的过程中,要按照看病的相关要求去进行病情的鉴定。那么应该如何去进行病情的鉴定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监外执行病情怎么鉴定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监外执行病情怎么鉴定


  监外执行发生重大疾病,我国法律上有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监外执行病情怎么鉴定

  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需要交多少钱

  1、按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并不是交多少钱就可以办理的,只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才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保证金是取保候审的一种保证制度,对于暂予执行的服刑人员法律没有规定要交保证金。有些地方的社区矫正机关收取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保证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

  2、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司法局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监外执行病情怎么鉴定的相关内容,如果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要按照司法鉴定的相关要求来鉴定,只有这样才能符合鉴定的要求。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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