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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范文

2022-07-09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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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的规定是有体现保护人权的,不管是犯人还是普通的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如果犯人因为身体疾病的一些原因,是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提交相关的申请书。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范文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范文

  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市第二看守所:我是**的妻子**(居民身份证号为-------),**被**市**区人民法院以**罪判处有期徒刑**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该判决;**因患有较严重的心血管疾病,需要住院治疗,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及《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特为**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请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申请人:

  ****年*月*日

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范文

  二、监外执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

  三、监外执行由哪个部门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范文的全部内容。当然,如果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条件的话,无论提交多正规的申请书都是无用功。如果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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