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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2018-12-18 13: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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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犯罪了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对于不同程度的案情刑法也是不同的,监外执行也是我们听得比较多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什么情况可以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监外执行解除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什么情况可以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上述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二、监外执行解除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XXX

  申请事由:

  监外执行,刑期执行届满申请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X年X月X日因触犯刑法XX条规定,经XX人民法院以(XXXX)X法刑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X年,监外执行。刑期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申请人依法已经服刑完毕,在服刑期间,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申请人依法在监外执行刑期届满之日,依法申请解除判决书判决的监外执行刑期的刑事判决书发生的“约束效力”。请求受理部门依法审查批复。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三、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需要交多少钱

  按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并不是交多少钱就可以办理的,只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才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保证金是取保候审的一种保证制度,对于暂予执行的服刑人员法律没有规定要交保证金。有些地方的社区矫正机关收取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保证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可以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的情况有:严重疾病需要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的;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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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这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刑罚执行方法。  监外执行申请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申请程序: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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