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的要件如下:
1、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基本内容已经确定;
3、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由所有的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成效要件具体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