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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怀孕被丈夫殴打并申请离婚。我有个孩子。当我11岁时,我要求拿走嫁妆用具。那个男人要求我退还彩礼合理吗?

离婚
2022-05-22 12:1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提出离婚的,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结婚半年不怀孕男方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要求退还彩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