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咨询

今年1月17日,我加入了天津滨海新区的一个单位。电话通知我去上班。我有三个月的试用期。4月24日,我突然通知我工作交接和回家。在此期间,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后来,我在5月份主动与该股协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结果。单位把我算作旷工。到目前为止,四月份的工资还没有付给我!既然我在别处工作过,我该如何寻求补偿?

2022-02-26 0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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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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