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咨询

我的合同于2014年到期,但我在2013年5月31日提交了辞职申请,当时老板已经签字了。我现在可以离开吗?还是要等一个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18 12:3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立刻辞职,不想再等一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是否续签,而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后你只要通知用人单位不续签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