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础上,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想要经营的范围并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即可。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法律并未以明示列举的方式规定。因此,理论上只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经营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从事经营。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一般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的流程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找法网提醒您,有限合伙企业优点:
1.有限合伙企业符合国际惯例。有限合伙是美国等成熟资本市场从事创业投资企业的主要形式;
2.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
3.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