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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要求

2020-02-25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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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企业随着发展慢慢的扩大,它的经营范围也是很有可能会改变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要求有哪些?企业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交材料有哪些呢?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有效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要求

  一、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要求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6、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这一步需要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7、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企业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有效吗

  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做了区分。我国《民法能则》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49条规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交易的频繁,不可能每个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行为是否超越目的范围有所了解,而这种行为又一概无效的话,极不利于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限制了公司的活力,降低了交易效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可见,我国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区分为两种:当其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属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禁止经营的范围时,属无效;当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只有不在核准经营范围内时,才可以不应认定其无效,当属有效。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企业经营范围变更需要股东开会商议好以后,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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