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咨询

我儿子16岁。放学后,他与校外的人打架。七名主力球员在场边,其中十名在警戒线上,其中两名被殴打者被认定为二级轻伤。现在我们需要赔偿18万元。警察局调解了7人,每人2万人,其余10人,每人3 000人。我想问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它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3-13 13:4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人打架如果造成对方轻微伤话,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打架致对方轻微伤,除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损失。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需要先了解双方打架事由,如果造成伤害的可以报警处理,根据医院检查确定伤情,双方协商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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