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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行政案件管辖规定是什么

2022-11-0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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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纠纷行政案件管辖规定是对于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关于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一审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对于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院指定中院管辖。

商标纠纷行政案件管辖规定是什么,商标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商标纠纷行政案件管辖规定是什么

  商标纠纷行政案件管辖规定是: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第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确定其辖区内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第一审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

  二、商标纠纷的诉讼时效

  商标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找法网提醒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三、商标纠纷法院受理的商标案件有哪些

  商标纠纷法院受理的商标案件有: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其他商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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