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郭。一人在战斗中受伤(轻伤一级)。现在我已经向受害者做出了经济补偿,受害者已经原谅了我。受害者给了我一封谅解书。法院将如何判断?谢谢,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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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人一方不予谅解的,可以考虑其他减轻、从轻量刑情节。在导致他人受伤之后,可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以获取自首认定。如果认定构成自首,最高可以减轻基准刑4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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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签刑事谅解书有利于对方减轻处罚,但是如果构成犯罪的话仍然要负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对方为了获得谅解都会给予一定的赔偿,因此你可以把对方给予赔偿作为签刑事谅解书的前提条件;第二,如果对方不给赔偿或者你对赔偿不满意,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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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对方协商好赔偿问题,再写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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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