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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证明书没有下来,没有户口,写证明书签字,送给别人,合法吗?

2020-11-28 22:19: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房产过户,先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
    2.取得继承公证处,就有被选取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重办继承人名字房产证。
    第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第二:继承公证需要带好证件。
    第三: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第四: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费用:

    证明财产为继承、赠与的,接受益人按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买卖过户费用:买方:房价
    1.5%的契税和
    0.05%的印花税;卖方:不足五年的房产缴纳
    5.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免;应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20% 。
  •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具体依据如下:
    1、《合同法》 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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