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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必须什么资料,起诉离婚起诉状交给人民法院多长时间能开庭审理裁定离异

离婚
2020-04-21 23:0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