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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诉讼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2019-07-1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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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打官司已经非常普遍了,法院受理的案件是一年比一年多的,有诉求就有诉讼。那么,打官司诉讼费用的标准是什么呢?败诉方不交诉讼费会怎样呢?败诉方诉讼费支付期限多久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打官司诉讼费用的标准

  一、打官司诉讼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分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当事人争议财产的价额,规定一不定期比例,按比例征收,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件征收。

  1、财产案件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分几类案件:①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②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③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④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⑤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败诉方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③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④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⑤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⑥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⑦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⑧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⑨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三、败诉方诉讼费支付期限多久?

  诉讼费一般是先交纳,判决后有败诉方支付,一般诉讼时间是三到六个月。

  诉讼费用由原告预先支付,判决结果出来后,除非一方自愿承担,否则谁败诉,谁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打官司诉讼费用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打官司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交纳办法进行确定。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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