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职业病与工作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一般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单位就可以申请认定,如果是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认定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认定职业病与工作时间多久没有关系。申请认定职业病的时间,是职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认定职业病的时间,是一年之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业病赔偿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