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分为十级,其中一级最严重,主要表现为器官缺失,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最轻的是十级,主要表现为器官部分缺损,生活能自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鉴定的时间一般是六十天。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伤残的,劳动者可在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鉴定期限可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