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无证摩托车与汽车相撞应该怎么判罚

2018-08-07 17: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准驾不符和驾驶证过期没换证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那么,在日常生活中,若是无证摩托车与汽车相撞应该怎么判罚呢?哪些情况下肇事全责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无证摩托车与汽车相撞应该怎么判罚

  根据我国交通法律法规条文,大型的车与小型的车相撞,一般来说大车要负的责任要比小的车要多,原因是大车大致使小的车或者使人出现伤害的严重程度要更深,所以相应的大车就承担更大的责任了。但是无证摩托车与汽车相撞又是怎样的一种处理方式呢。

  无证驾驶摩托与汽车相撞后,如无其他违章情况,一般情况下无证驾驶方应当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且依法接受处罚。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二、哪些情况下肇事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三条是肇事全责:

  1、无证驾驶全责;

  2、酒后驾驶全责;

  3、逃逸全责。

  还有两条小全责:

  1、逆行全责;

  2、行车道上开车门造成事故全责。

  三、无证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原则是实际支出多少就赔偿多少;

  2、交通费:没有正式发票的一律不赔,并且要和就医的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等相吻合;

  3、被抚养人生活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果你们能举证证明你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则可“就高不就低”;未成年人计算到18岁;

  4、死亡赔偿金:是财产性质的赔偿,而非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5、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6、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7、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上述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无证摩托车与汽车相撞应该怎么判罚”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大家看完后对此有一个整体的认知。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会一对一为你详细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