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咨询

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可以私下解决不

刑事辩护
2021-03-06 18:0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 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 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经过法定程序,可处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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