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咨询

开设赌场罪,检察院两次撤回调查,公安第三次起诉,现在监视居住也快到期了,请问是否被逮捕。

刑事辩护
2021-07-08 09:2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视居住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到期后并不是意味着案件终结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 你好,有可能被收监,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监视居住到期后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怎样处理,还是需要看案件的侦查情况,以及被监视居住人的表现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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