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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暂予监外执行,如今哺乳期间到,会收监吗

刑事辩护
2021-08-14 15:1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
    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 应当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八种: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等等
  •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可再行收监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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